常見問題
A: 每年約5月起可先至考分會網站查詢是否已通過「歷年學力證明文件審查」,如已通過則不須再繳交。
A: 須要。如已取得畢業證書則上傳畢業證書即可,如尚未取得或無法取得畢業證書,則須上傳歷年(6學期)成績單。
A: 應屆畢業生可委託學校集體辦理證明文件審查,亦可個別辦理審查申請,惟僅能擇一方式辦理。若考生以個別辦理身分登入後,欲改為委託學校協助後續處理,需填寫「團體審查委託同意書」交給學校,再由學校遞交本會進行資料處理。
A: 約於每年6月初,詳請參閱招生簡章第5~8頁。同時提醒考生不論交由集體申請或個別申請特種生身分,務必自行確認審查結果,如有誤須於規定時間內提出身分更正申請,逾期將不再受理。
A: 聽覺障礙中度以上之考生,可繳交證明文件進行審查,審查通過者,若登記之校系設有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成績檢定標準時,該檢定項目一律視為「通過」。(審查時間及應繳文件請參閱招生簡章第5~8頁。)
A: 可以,但考生不能分發有檢定或採計學科能力測驗之校系。因此建議先參考招生簡章之「校系分則」或考分會網站之校系分則查詢系統,依各校系要求之相關科目報名各項考試。
A: 報名考試及登記志願時,不需辦理休學,但錄取後欲報到註冊時,請與錄取學校及原學校確認兩校之學籍相關規定。
A: 於招生簡章刊列之招生管道錄取者,須於各該招生管道規定時間內完成放棄錄取資格程序,始得參與分發入學。詳請參閱大學分發入學招生簡章之「登記程序」。
A:
- 優待加分後達普通生最低錄取分數之特種考生,得以外加名額分發,不佔各校系原招生名額。但選填該校系之特種生如超過外加名額限制,則分數較高者優先錄取。
- 外加名額計算原則:採無條件進位法,以核定名額2%計算,原住民專案調高至5%系組則以5%計算,且各招生分組合算後仍與2%相同者則逕予增加1名,並由學校自行分配原住民外加名額,惟各分組外加名額不得為0名。
- 各類特種生外加名額均分開計算,詳請參照招生簡章之「校系分則」。
A: 各校系指定之考科有任一科目(含術科任一採計項目)未報考者,各該校系不予分發。科目缺考或零分仍可分發,但校系自訂「術科任一採計項目不得零分」者,則零分不予分發。
A:
- 「最低登記標準」由考分會於登記前公告,考生未加權之成績須高於該校系所屬採計組合之最低登記標準,始得分發。
- 「最低錄取成績」是考分會於放榜後公告,為各系組錄取考生中最低之加權成績。
A: 學科能力測驗及分科測驗在採計時均以60級分計算,惟術科考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計算加權成績時各科乘以該科加權比重後相加,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二位,詳細可參考招生簡章第14頁說明。
A: 不是,是依考試實得分數以60級分計算公式換算結果,考生登記前可至大考中心基金會查詢學科能力測驗60級分成績及單科成績人數累計表。
A: 可以,採計科目包含學科能力測驗、分科測驗及術科考試均可加分,詳請參閱招生簡章第14~16頁說明。
A: 分發時是依加權成績高低擇優錄取,志願序僅為個人就讀意願之排序,不影響分發。(舉例來說,若甲成績高於乙,甲將A校系登記為第10志願,乙將A校系登記為第2志願,此時若甲第1~9志願均未達錄取標準,則由甲優先錄取A校系,但若甲將亦達錄取標準之B校系填在第9志願,則甲錄取B校系,乙錄取A校系。)
A: 不可以。考生依程序分發至第一個可錄取之志願為止,每人至多錄取一校系,錄取校系之後志願均不再分發。
A: 可臨櫃繳費、ATM轉帳或網路轉帳,但無法於超商櫃台繳費,詳請參照招生簡章中登記繳費單說明辦理。
A: 請確認以下步驟:
- 請確認您是否在規定時間內繳費(請注意臨櫃須於登記截止日的前一個工作日下午3:30前完成繳費)。
- 如您使用ATM轉帳,請確認您所使用的金融卡是否有[非約定帳號]的轉帳功能,關於此部分請致電該金融卡銀行查詢。
- 檢查華南銀行代碼(008),以及繳款帳號(共14碼)、繳費金額(一般生220元、中低收入戶考生88元、低收入戶考生免繳費)是否輸入錯誤。若對繳款帳號設定有疑問,可至考分會網站「繳費及登記進度查詢系統」重新確認繳費資訊。
- 一個帳號僅能繳費入帳一次,建議可洽詢您的親友是否已代為繳費。
A: 請確認以下情形:
- 以ATM轉帳者,請確定交易明細表顯示成功扣款。
- 請於繳費2小時(ATM及網路繳費僅需30分鐘)後再查詢。
- 進入查詢網頁後,請同時按下「Ctrl」+「F5」重新整理網頁。
- 若仍查無紀錄,煩請電洽考分會諮詢(TEL:06-2362755)。
A:
- 請考生於輸入通行碼頁面點選「忘記通行碼」,系統將寄送更改通行碼專用網址至考生Email信箱,請考生收信後點選該網址重新設置通行碼。
- 如一直無法順利重設通行碼,請考生先電話洽詢考分會(TEL: 06-2362755)後,將身分證傳真或Email至考分會(FAX: 06-2369689;Email: uac@mail.ncku.edu.tw),由考分會協助處理。
A: 不可。完成所有程序確認送出後即完成登記分發志願,即使尚在登記期間亦不可再更改志願。請務必仔細核對志願無誤後再確認送出。
A: 登記分發志願系統提供「列印此頁」功能,但此列印畫面非最後之分發志願表,不得作為複查之依據。
A:
- 「單機版」約於每年6月初提供下載,僅供考生熟悉系統操作。考生另可於7月29日後更新單機版之「最低登記標準」篩選功能。
- 「登記分發志願系統」僅於正式登記期間開放,考生須至考分會網站登入系統並完成登記分發志願,始得分發。
A: 考生可使用單機版之「產生志願碼」功能將志願碼複製,並於登入登記分發志願系統後,貼上志願碼並依序完成送出志願之步驟。
A: 出現下列任一畫面,皆表示您已完成登記分發志願:
- 出現「您已完成登記分發志願」等字樣之訊息。
- 可下載或傳送志願表,且於應試號碼左側已顯示「您已完成登記分發志願」。
- 至考分會網站「繳費及登記進度查詢系統」登入個人資料查詢。
A: 不可。未於規定時間完成登記分發志願者,依招生簡章規定不予分發。
A:
- 無法登入時,請參照系統提示訊息,檢查輸入之資料(如生日或通行碼輸入錯誤等)。如確認資料無誤仍無法登入,可電洽考分會(TEL:06-2362755)協助資料核對。
- 若仍無法操作,建議更換Windows 10以上作業系統之電腦使用,且勿使用平板電腦或手機。
A: 您可能為下列情況,如有疑問請電洽考分會(TEL:06-2362755)查詢:
- 於6月中未辦理或未通過學力證明文件審查。
- 已於當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大學申請入學、大學特殊選才、科技校院繁星計畫甄選、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四技二專技優入學、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身心障礙生甄試、運動績優甄審甄試、師資保送甄試及醫事人員養成計畫、軍事學校正期班甄選入學」等招生管道錄取,且未辦理放棄錄取資格。
A:考生已於另一視窗或另一台電腦中登入系統,或曾經不正常離線。請關閉所有瀏覽器並等待25分鐘後重新登入,或請電洽考分會(TEL:06-2362755)處理。
A: 考生輸入錯誤之通行碼達5次時,基於資訊安全防護考量資料將被鎖定,須等待15分鐘後才能再次嘗試登入。考生如果忘記通行碼,可點選系統上「忘記通行碼」依說明辦理。
A: 請至電腦的「日期和時間」設定中,開啟「自動設定時間」、「自動設定時區」,並確認時區為「台北」。
A: 請詢問所使用之網際網路網管人員,確定防火牆的設定是否針對部分關鍵字(如:sex…)進行阻擋,將此限制條件取消即可。如無法聯繫網管人員,則請更換至其他電腦登記分發志願。
A:
- 建議使用Edge、Chrome或Firefox瀏覽器。
- 將瀏覽器中網頁字型設定為「適中」。
A: 考分會移交給各大學之資料將包含考生姓名特殊字之正確字碼及大考中心造字檔,不會影響考生權益。若考生不確定是否為特殊字影響,亦可洽詢考分會(TEL:06-2362755)協助確認。
A: 如果閒置過久,系統會出現閒置過久的訊息,並於3分鐘後自動將您最後選填的志願暫時存檔並登出,請重新登入系統繼續完成登記分發志願即可。
A: 請再次確認驗證碼對應英文字母是否輸入正確,若多次嘗試仍出現此訊息,請依以下步驟操作:
- 若未曾登入過系統,請電洽考分會(TEL:06-2362755)處理。
- 若已登入過系統,請先清除瀏覽器瀏覽歷程紀錄,並還原隱私權設定,關閉瀏覽器再重新開啟嘗試登入。
A: 成績複查結果請考生自行至大考中心基金會網站(https://www.ceec.edu.tw)查詢,考生仍須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志願登記,成績複查結果如有異動,考分會將另行聯絡考生辦理重新登記或補登記。
A: 落點分析是補教相關機構依據往年資料做出來的參考訊息,每年因校系採計方法、考科難易及個人志願選填方式不同,均會影響考生上榜校系。考生可參閱大學分發入學簡章之「分發程序」或於考分會網站「分發結果說明系統」確認分數之計算方式。
A: 考生於分發放榜後至複查申請截止前,皆可至考分會網站(https://www.uac.edu.tw)以身分證號碼、分科測驗應試號碼及通行碼進行「分發結果說明」查詢,如仍有質疑可依分發結果複查規定申請複查。
A: 分發結果可經由考分會網站查詢,錄取通知由各錄取學校寄發,考分會不另行通知。